当我决心将一个情人彻底遗忘的时候,就会把在我的记忆里的她的尸体放进那些早就准备的一模一样的棺材的其中一具,盖上盖板,从四周钉死,在棺材板上没有任何铭文或标记。然后在记忆的广阔的荒野上的某一处挖坑,把它埋葬好,当然没有墓碑,没有一棵树或者任何提供地点记忆的凭证。
这样,即便有一天那敏感懦弱的多情天性又拉着我去试图找回一些关于她的值得回味的美好形象时,我也只能在那一望无际的荒野前驻步,用无望回答自己说:没有。
亲吻我。亲吻我黑色的嘴唇
我将黑色与唾液混合
递给你死亡、神秘与忧郁
这爱情的毒药。
你必在迷醉中一饮而尽。也必将在某天弃我而去
我会用我黑色的乳头,将那不幸的孩子
喂养成一个薄情的人
这样他才不会,再被这世上的薄情伤害。
2011-01-01
0413
《受影响的女人》里面的两段聚会戏,约翰·卡索维茨的写作。你怎么可能不喜欢这样的写作者?
第一段是美宝出轨后的清晨,通宵加班的尼克带着一大群工友回到家里。我们从这里就开始看出尼克被赋予的显著角色,一种隐藏更深的大男子主义,出于热情,或者也是一种狂妄自大,他喜欢聚集身边的人,充当狂欢的召集者,他大概只是喜欢而并不确切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目的?或者方法?一种狂欢的倾向,但也没有问题,他当然可以期望着所有人都喜欢,而事情顺其自然地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他期望着人们自己做对的事,但当问题出现时,局面失控时,所有人也不知道怎么办,但他们看着他,希望他解决,因为他是召集者。你的人生中难道不曾经历过这样一种无助的时刻?他被需要着要出来控制局面,解决,于是他自己也失控了,出于恐惧,或者一种过于敏感的羞愧。卡索维茨的写作很有意思,他没有让情节进入戏剧的俗套,而是更接近生活的现实,尼克去接他妈妈的电话,发作被转移开,人们默默地不约而同的起身逐渐离开,在这里卡索维茨和他的同伴们一向努力坚持的表演原则展示了强大的能量。人们并不是一窝蜂而散的,而是逐渐的看上去混乱却又保持着确定趋势地,并不在一种表面的情绪而是在一种内在的统一中,散去。剩下尼克和美宝。尽管冗长,尽管琐碎,尽管杂乱,这是伟大的现实主义。
另一段聚会,荒诞的真实。六个月后,在美宝要从精神病院回家的当天,尼克出于焦虑,或者仍然是愧疚,一种大男子主义的愧疚,召集了几乎所有朋友及他们的伴侣,一起去他家,想以一个聚会迎接美宝回家。
镜头是从他工作的矿场开始,他和几个工友从斜坡上跑下来,(看上去像是就在不久前另一个工友刚发生意外的同一个斜坡),冲上早就在坡下等着的卡车,车边开他们边脱下工服换上正装。别的工友和他们的妻子们已经在各自的车里等着,他们各自挤上车,一路狂欢着回到尼克家。这种兴奋一直持续到我们发现他家有更多的人在等着,而这时情绪就开始急转。尼克在人群中亢奋而有点不知所以,朋友中的女性向他友好地抱怨他们没有为这个派对准备任何酒水饮料,他的母亲也开始向他发飙,认为一个小型的家庭聚会更适合迎接美宝,他又一次感到失控,众多人的人让他有些抓狂,于是他冲出房子,到下着雨的马路上去等美宝。这时,卡索维茨在继续推进,一个朋友从房子里走出来,向他道别要离开,因为他并不认识房子里面的任何人,紧接着另一个女性朋友打着伞带着他母亲走出来找他,要他马上让所有人离开。他说不能,要么你去,于是他母亲回到房子里去做这件事。当她刚向所有人宣布聚会结束的时候,尼克从门外进来了,他亲自宣布了这件事,于是被聚集起来的人纷纷离开,一些还在相互约着另找地方继续聚会。
镜头转到尼克家外面的马路上,下着雨,一辆白色的车慢慢开过来,于是,从房子比较晚走出来要散去的一部分朋友看到了回来的美宝,他们纷纷上去隔着车窗向美宝问候,然后离开。当然,美宝回家的第一个事,就是一堆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向她打招呼问候然后又走了。
我决定做一个飞跃动作。我要从卡萨维蒂迅速地跳到布列松,必须迅速。我要证实他们是完全相反的两端。
卡萨维蒂让摄影机服务于那些出色的表演,而布列松则让表演成为指令。当我们在卡萨维蒂的电影中一再碰到冗长场景,很快就明白,他的镜头为表演而延续,他不舍得切断那些摄影机捕捉到的出色情绪,看2个多小时版的面孔时你可能都会在某些冗长片断对一个射手座的拖沓迷惑不已,那如果知道《面孔》最早的版本是8小时的呢?是的,让我们耐心看下去吧,很快你就会明白,一段30分钟的聚会或者夫妻吵架,一整段十分钟以上的舞台剧,对于电影来说也许是冗长,对于现实不仍旧是浓缩的?卡萨维蒂的追求如此谦微,他只是不想做一个罐头商,而是提供更有营养的原生物。在这一点上,阅读卡萨维蒂的方法一如读普鲁斯特,你首先得尽量对他和他的生活产生兴趣,把他的人物当成你的人物,然后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摄影机会对那些琐碎的真实饶有兴趣。
而布列松呢,一个永远低着头皱着眉的人走在人群中,他回到自己家徒四壁的房间,对着镜子练习想要掌握的技艺,然后低着头回到人群中;一个脸上永远写着不幸,而眼神中时刻包含抗争的少女;我们看到的真实的现实背景与高度象征化的人物。这当然就是寓言,卡夫卡式的气质。所以我觉得他们是两个对立面。我要从这个边界跳到那个边界,迅速的。
关于边界的概念,我是在十天内接连看了3部阿巴斯和2部格里菲斯后,明确的。有戈达尔如此明确的指引,你怎么可能不追随呢?即使他总是保留着随时推翻的权利。事实上,对于格里菲斯是怎样作为一个起点我还并不明了,但对于阿巴斯是怎样成为一个终点(或顿点),我在《十》的震撼中确信,一种直接与巧妙的完美结合,莎士比亚、巴尔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难道陀夫斯基没有埋葬掉一个写作的时代吗?当然有,但随后的新时代难道不是在他的墓碑上建造起来的?